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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推动深圳建设成为国际数据枢纽中心

来源: 深圳晚报   2021-11-15 09:18:28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1月15日讯 (深圳晚报记者 周倩)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征求意见稿)》聚焦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服务,提出要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市场主体数据权益的基础上发展数字经济,并推动数据跨境流通,推动深圳建设成为国际数据枢纽中心。

为更大程度发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优化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激发市场活力,《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健全数据要素市场方面,提出要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通过市场培育、数据开源、数据评估、数据交易规则、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等规定,进一步推动各类数据要素快捷流动、各类市场主体加速融合。同时,探索建立数据生产要素会计核算制度,明确核算范围、核算分类、初始计量、后续计量、资产处置等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事项,准确、全面反应数据生产要素的资产价值,推动数据生产要素资本化核算。要在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市场主体数据权益的基础上发展数字经济,并推动数据跨境流通,推动深圳建设成为国际数据枢纽中心。

为补齐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短板,保护数字知识产权,《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加强技术创新方面,明确要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推动政府部门协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高端芯片、基础和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关键数字技术攻关。并明确提出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建设的科技创新平台,在保障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向全社会开放,提高创新平台的应用效能。此外,要建设数字经济标准体系,鼓励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等参与制定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自主制定数字经济企业标准、团体标准。

在深化开放合作方面,《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深化数字经济产业国际合作,加强同国内其他区域数字经济产业合作,积极融入国际、国内大循环。建设大湾区大数据中心和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大湾区数据共享和数字认证体系互认互通,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协同发展。支持数字经济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发起设立国际产业和标准联盟,吸引数字领域国际组织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在深企业和国际组织参与制定国际产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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