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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并非原罪——“区块链犯罪防控、企业合规与反诈维权研讨会”顺利召开

来源: 深圳新闻网   2021-10-19 11:17:57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0月19日讯(记者罗瑜)2021年9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分别联合多部门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于同日连续发布的两则《通知》引发了“矿圈”、“币圈”大地震,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全线大跌,多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通告终止中国大陆业务。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国家对“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要突破口”和“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创新发展”的定调,区块链及其衍生概念在各行各业皆引起了大量关注。新技术的出现历来会引起新的法律挑战,由于区块链去中心化、匿名性以及公开性的特点,且尚未形成相对应的法律支撑体系,致使区块链概念和区块链技术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成为非法获利手段。为此,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区块链协会于2021年10月14日组织召开了“区块链犯罪防控与区块链合规维权研讨会”,并正式宣告成立深圳链协法律专委会,旨在推动区块链立法,协助政府进行行业治理,为区块链行业企业合规和遭受区块链诈骗的社会群众提供必要法律服务,共同促进区块链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来自政府部门、各领域的法学专家、机构代表、媒体代表、区块链行业企业代表和深圳链协法律专委会律师团队共同进行了交流探讨。

深圳大学法学院曾月英教授表示,区块链首先是一种能够在广泛范围内发挥作用的技术,在这个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一些人利用技术本身来达到私人目的的行为,在看待“区块链犯罪防控”问题时,必须要先搞清楚利用区块链技术实行犯罪和以区块链为名的周边犯罪的行为手段及危害结果。区块链本身在全国范围内都属于新生事物,在刑法领域里专门探讨区块链犯罪防控的研究成果不多,协会通过举办研讨会等的多种方式系统深入探讨,形成文字成果,成为在全国能够可复制推广的案例,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广东省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董文蕙副教授提出,过去人们通常认为区块链具有的去中心化和匿名化等特点,这与法律规则之下的社会治理之中心化形成剧烈冲突,这可能意味着区块链是完全失控的,因此区块链具有了技术神秘和技术恐吓的外部形象。但实际上区块链并不排斥现有的技术逻辑和法律逻辑,因为区块链犯罪的强专业性,传统的刑法之事后惩治模式达不到有效的防控,因此应该转向事前的刑事合规。

深圳市时代新经济发展研究院嵇祥霁常务副院长指出,目前不论数据还是区块链技术在国家和政府层面以及政策法律等领域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新时代,制法的滞后性使我们的法律政策仍处于一个模糊的边际。区块链是一个综合性的技术,包含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同时引起了金融犯罪等活动,但是反过来,区块链技术同时可利用其可溯源性和存证技术的特点去追踪犯罪信息,去防控区块链技术的犯罪。

以金蝶软件、库链科技、前海国际区块链孵化器等为代表的区块链行业企业与机构认为,在区块链助力产业数字化转型大背景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数据与区块链技术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对这些数据进行创新应用实践的过程中,是否存在合规风险,以及是否涉及国家安全和数据安全,则是企业更为关注的核心问题。企业也应该开发可信数据相关项目,依靠可信数据,通过共识形成证据,为法律监管提供有力的武器。

深圳链协法律专委会执行主任郭志浩律师认为,由于区块链行业属于新型行业,立法及相关行业标准尚未明确,存在极大的不确定因素及法律风险。因此,一方面要做到区块链犯罪防控,另一方面也要保护合法合规的企业去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要在区块链行业的反诈、普法、维权等方面进行正确的引导,尽可能的帮助区块链行业的企业和人民群众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专委会副主任王彩琴律师认为,区块链在数据的收集、存储、传输、使用、共享以及最终销毁的整个生命周期,法律应该如何确保安全和如何保护数据安全的问题,事实上就是数据合规需要解决的问题。专委会副主任刘国庆律师认为,区块链行业目前普遍存在维权难的问题,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应深入进行研究。专委会名誉顾问顾宁律师认为,未来5年内元宇宙相关技术可能已经成熟,元宇宙合规事宜也应提上日程。

深圳链协也于10月14日宣布“区块链维权反诈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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