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社会 >

对领导“打招呼”说“不”!罗湖率先在全市推出《罗湖区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登记备案工作规定》

来源: 深圳商报   2021-07-09 09:18:11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7月9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卢晓丽)“领导打招呼,找了也没用,还会被记录!”7月8日,记者在罗湖区纪委监委创新推出的“罗湖廉勤发布”第一期发布会上获悉,罗湖区率先在全市推出《罗湖区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登记备案工作规定》,对重点领域“打招呼”行为说“不”。

哪些人属于“领导人员”?该规定指出,罗湖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副职以上负责人,以及其他具有职务、身份影响力的人员(含社会领域)存在插手干预行为的参照规定执行。

何谓“插手干预”?是指领导人员采取过问、说情、打招呼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城市更新业务审批、规划土地监察执法、安全生产监管、选人用人等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

记者看到,该规定涉及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选人用人、城市更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查处、安全生产监管等五大重点敏感领域,且对每个领域的“插手干预”情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从罗湖区近年查办案件的情况看,招投标、政府采购、城市更新等领域的很多腐败案件都是与领导人员插手干预行为相关。插手干预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也成为权钱交易等腐败滋生的土壤。”发布人表示。

《规定》明确了“两头”都管,即不仅对插手干预的领导人员规定了处置措施,还规定对未如实登记备案的被干预人也要视情况进行处置。报告程序简洁明了,易于操作执行,被干预人遇到插手干预行为直接向区纪委监委(对应派驻纪检监察组或派出纪检监察组)登记备案即可。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填报,可先口头报告,事后及时进行补报。罗湖还借鉴了政法系统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做法,规定所有过问情况无需甄别,只要发生都需登记备案。对于登记备案人员有专门的保护条款和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条款,鼓励被干预人敢于并愿意登记备案。遇到过问情形只要报告了,就可以减轻责任甚至免责。

《规定》制约措施有力,严格责任追究。从行为处置层面,不管是否违纪违法,只要插手了,区分一次、两次、三次及以上不同情形进行处置。该《规定》自7月8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