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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印章骗取商事登记 龙岗市场监管抓获三名嫌疑人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1-01-04 21:16:10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月4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泳)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龙岗局了解到,该局在7日内,连续发现3起私刻公章,骗取商事登记的案例。执法人员敬告广大企业,在商事主体运营和登记申请过程中,务必严格遵纪守法,切勿使用伪造印章或者提交虚假材料,以身试法。

2020年12月的某一天,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络绎不绝,各个窗口紧张而有序地运转着。负责7号商事登记窗口的龙岗监管局工作人员小叶正在快速核验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很快,她发现办事人提交的公章存在异样,缺少防伪码。

警觉的小叶表面装作若无其事,礼貌地知会办事人稍等片刻,一边通过办公软件向上级报告。龙岗监管局接报后,随即启动了警监联动机制,将信息通报辖区派出所。不出片刻,民警便来到现场,及时控制住了嫌疑人。

从发现违法线索,到拘留嫌疑人,整个联动机制仅在15分钟内完成。巧合的是,这样相似的一幕,7天内在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上演了3次。

龙岗市场监管局三次启动警监联动机制,公安机关精准出击,抓获三名嫌疑人。经审讯,三人觉得到公安部门刻制公章麻烦,看到大街上的刻章小广告,便贪图方便,花几十元钱刻制了假公章,用来办理商事登记业务。目前,其中一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另两人伪造公司印章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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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章触犯什么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提交加盖了伪造公司印章的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敬告广大企业,在商事主体运营和登记申请过程中,务必严格遵纪守法,切勿使用伪造印章或者提交虚假材料,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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