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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要“出圈”

来源:兵团日报   2022-05-25 11:45:58

图为国家图书馆古籍修复人员在修复水陆画(资料图片)。 新华社发 图为国家图书馆古籍修复人员在修复水陆画(资料图片)。 新华社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让古籍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古籍保护传承、开发利用成效显著,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古籍工作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地位更为凸显、作用更加突出,古籍事业繁荣发展。

古籍保护、修复、数字化“齐步走”

提高古籍保护水平。持续推进中华版本传世工程和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深入开展古籍普查,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完善书目数据,编纂总目提要,摸清国内外中华古籍资源和保存状况。加强古籍存藏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保存条件,做好异地、异质灾备保护,确保古籍资源安全。加大珍贵古籍保护力度,开展国家、省级珍贵古籍和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工作,对入选的古籍和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古籍类文物定级标准,国有古籍存藏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古籍类文物定级建档工作,加强古籍类文物保护。提升古籍修复能力,加强濒危古籍抢救性修复。加强国家版本馆古籍版本资源建设,做好散落失管古籍的征集保藏。推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文献的抢救保护。

提升古籍整理研究和编辑出版能力。根据不同类型古籍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整理研究和编辑出版,防止低水平重复。加强传世文献系统性整理出版,推进基础古籍深度整理出版,加快出土文献整理研究成果出版利用。推进古籍文献通代断代集成性整理出版,推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文献整理研究和译介出版。深化古籍整理基础理论研究,总结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古籍整理理论和方法,完善我国古籍整理研究和出版范式,构建古籍整理出版理论研究体系。

加强古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编制实施国家古籍工作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多层次规划体系,做好古籍分类分级保护和分类分层次整理出版。完善古籍项目立项、成果出版的同行推荐和专家评审制度,加强对古籍工作专项经费和有关文化、科研、出版基金资助古籍项目的统筹协调,健全古籍项目绩效评估制度。加强古籍工作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修订相关国家标准,完善古籍保护、修复、整理、出版、数字化等工作规范,健全古籍公共服务、出版物、网络服务等质量检查制度。

古籍题材音视频节目制作“动起来”

挖掘古籍时代价值。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整理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古籍文献,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

促进古籍有效利用。统筹好古籍文物属性与文献属性的关系,各级各类古籍存藏机构在加强古籍保护的基础上,提升利用效率。完善古籍资源便捷使用机制,鼓励古籍存藏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古籍资源服务,提高古籍资源开放共享水平,激发古籍保护利用工作活力。加强古籍保护和整理出版成果的整合利用,建设中国古籍版本目录知识系统,着力构建古籍知识服务体系。

推进古籍数字化。建立健全国家古籍数字化工作指导协调机制,统筹实施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积极对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加强古籍数据流通和协同管理,实现古籍数字化资源汇聚共享。支持古籍数字化重点单位做强做优,加强古籍数字化资源管理和开放共享。统筹古籍数字化版本资源建设与服务,推进古籍专业数据库开发与利用。积极开展古籍文本结构化、知识体系化、利用智能化的研究和实践,加速推动古籍整理利用转型升级。

做好古籍普及传播。加大古籍宣传推广力度,多渠道、多媒介、立体化做好古籍大众化传播。持续推进古籍进校园工作,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提高古籍普及出版质量,做好经典古籍精选精注精译精评。积极倡导古籍阅读,开展经典古籍优秀版本推荐。加强古籍题材音视频节目制作推介,提供优质融媒体服务。支持各级各类古籍存藏机构和整理出版单位开展古籍专题展览展示,鼓励古籍文创产品开发推广。加强古籍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充分利用海外文化平台开展古籍对外宣传推广活动,加大展示展销力度,推动古籍图书对外版权输出,做好中华优秀典籍翻译出版工作。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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