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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打腹稿记录“惊天一槌”——访《首次土地公开拍卖深圳举行》作者叶兆平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2-04-18 09:18:33

1987年12月1日,深圳市政府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开创了新中国有偿使用土地的先河。(资料图片)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4月18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1987年12月1日,深圳发生了一件“破天荒”的大事。为缓解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压力,深圳公开拍卖了一块8588平方米住宅用地50年的使用权。随着拍卖师刘佳胜一槌敲下,新中国第一笔土地交易宣告完成。

《深圳特区报》对此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拍卖会次日,《深圳特区报》头版刊登了叶兆平、钟闻一采写的消息——《突破国有土地传统管理方式 首次土地公开拍卖深圳举行》。该消息当年获评中国新闻奖消息类一等奖。

●新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在深圳敲响

时间回溯到上世纪80年代,新生的深圳经济特区百业待兴,特区建设样样都需要资金,面临如何更高效利用土地实现城市发展的课题。“在拍卖之前,中国的土地资源一直是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进行配置,土地拍卖标志着中国在国有资产方面的改革迈出了一大步。”采写并在现场见证中国首次土地公开拍卖的记者叶兆平说,当时很多人专程到场观看拍卖会,拍卖槌落下的那一刻,全场掌声如雷。

回忆35年前这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的采写过程,叶兆平却显得很淡定,她说:“事件本身是伟大的、创新的、符合改革方向的,但就新闻采写过程来说很简单,就是时间、地点、发生了什么事、结果怎么样……这是一条常规的消息,只是因为事件本身的意义提升了消息的高度。”

当年,面临城市发展难题的深圳把目光投向香港。1986年10月,深圳市委市政府便成立调研组,就如何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行探索。次月,深圳市房地产改革赴港考察团开始赴港考察。同年12月,深圳市政府借鉴香港经验,拟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草案)》,基本内容为国有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特殊商品进入市场,使用者以平等竞争的市场形式(协议、招标、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合同规定期内,拥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可以转让、出租或抵押。

1987年9月8日,深圳市以协商议标形式出让有偿使用的第一块国有土地;9月11日以招标形式出让第二块国有土地使用权;12月1日又以拍卖形式出让第三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水到渠成快速记录土地使用制度变革

“那个年代,深圳市政府各个部门都在考虑‘特区特在哪里’‘怎么改革开放’‘怎么闯出一条新路来’。土地拍卖不是突然产生的,我早就知道土地拍卖这个事。”当时,叶兆平是跑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线口的记者,她说,“特区建设初期的氛围特别好,那真是个火热的年代,人们都有一股冲劲。我每天都被深圳热火朝天的建设所感染、所推动,白天都在跑,写稿基本在晚上。”

拍卖会的时间是在下午,叶兆平完成采访后就骑自行车回到报社,很快写完并提交稿件。她说:“拍卖前几天已经知道拍卖会的流程和参会人员,早就打好了腹稿,现场没有其他花絮或突发情况,都在意料之中,水到渠成。”原来,跑新闻跑得勤快的叶兆平每一两天就要到各个局聊聊坐坐,打个卡,了解他们的工作,从而挖出新闻来。“碰上开会,我就坐在边上听,不碰上开会我就跟处长聊。他们工作的每一个节点,我都清楚。”她说。

回顾过往,叶兆平表示:“我很感恩特区报,报社特别重视、信任我。特区刚建立时,基础建设是最大的线口,报社给了我。任何人写这条消息都可以获奖,不是我有多能耐,只是报社给了我这个机会。”

后来,发生在深圳的“惊天一槌”改变了历史。1988年4月12日,根据深圳的建议,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土地的条例,将禁止出租土地的“出租”二字删掉,新规定为:“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接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也依此进行修改,新规定为“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自此,中国土地可以合法交易,并有了后来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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