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国内 >

深圳市首例非法放贷型非法经营案一审获判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1-03-10 13:16:34

原标题:福田检察院审查起诉深圳市首例非法放贷型非法经营案一审获判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3月10日讯 (深圳特区报记者 苏畅 通讯员 杜飞飞)近日,由福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经福田区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宣判。

据悉,该案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五千元。

记者了解到,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事实均被法院认定,被告人陈某某认罪认罚。该案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2019年10月21日颁布施行《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后,深圳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高利放贷非法经营案。

案情回顾

被告人陈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中介、朋友圈、网络广告等方式推广放贷信息,以日利率1%、实际年化利率365%、最低借款15天的标准,经常性地向不特定女性对象发放贷款。为了保证借款人归还款项,被告人陈某某在放款前会要求借款人提交本人手持借款协议、身份证的自拍照,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证、银行流水、通话清单等记录作担保,如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或要提高借款额度等,则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裸照作担保。被告人陈某某以曝光客户隐私资料作为威胁,防止客户可能出现逾期不归还借款的情况。经审计,2020年5月至9月,被告人陈某某共与75名女性形成借贷关系,放贷金额累计达人民币78.5万余元。公安机关在被告人陈某某住处查获涉案U盘3个,内储存有1513万条公民个人信息。

检察官解读

据福田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表示,该案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侵犯妇女隐私权利等非法手段,经常性针对不特定妇女高利放贷的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还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安全、隐私秘密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在此,福田区检察院提醒广大市民:若有资金需求,应向合法的金融机构申请,拒绝来历不明的机构或个人提出的贷款诱惑,避免陷入高息贷款陷阱,防止人身、经济权利遭受不法分子的侵害。同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若发现侵害个人信息违法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