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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如何积极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这份蓝皮书这样说

来源: 深圳特区报驻京   2021-12-14 13:18:21

近日,深圳市社科院与社科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的《深圳蓝皮书:深圳社会治理与发展报告(2021)》指出,深圳应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深圳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该蓝皮书指出,深圳市委市政府以五治融合为牵引,突出政治引领、自治夯基、法治保障、德治先导、智治支撑,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不过,该蓝皮书也指出,从深圳市域社会治理试点的总体情况看,在试点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弱项和短板。

一是对市域社会治理的整体认知还存在误区。有的区在谋划试点工作时将市域社会治理等同于基层社会治理,把握市级主题、突出市域特点不够,工作着力点不准、推进成效不明显。有的部门管控意识太强,对哪些是政府该做的事,哪些完全可以交由社会承担的事,并无清晰的边界。还有的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二是对市域社会治理的内涵外延还把握不准。有的区一些探索仍局限在有限领域内,缺乏整体规划,甚至将经济、文化、生态建设等内容都纳入一并考虑,导致工作“无所不包”现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最根本的是着眼“社会”领域,应充分发挥市域治理半径优势,努力把重大矛盾隐患解决在市域。

三是对市域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参与动力激发还不够。有的区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力度还不够,多方主体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制度安排不够完善,社会多元主体协同配合仍不足。比如面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瞬时冲击,少数区的市域社会治理在组织动员、协调统筹、应急处置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从平时转为战时不适应。

四是对市域社会治理的方式手段创新还不足。有的单位对市域社会治理规律认识把握不够,存在“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现象,碎片治理、被动治理等问题仍存在。有的法治治理落后,个别区在市域社会治理中仍然出现行政命令超越法律法规、执法随意化、制度设计与法治精神相背离现象,有的仅靠规范性文件代行法规职能。

该蓝皮书认为,深圳市正处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关键时期,深圳市的社会治理需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方向,注重在顶层架构、体制机制、动力范式、举措手段、保障措施等方面实现生态系统化的创新突破,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深圳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原标题《深圳蓝皮书:应积极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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