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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深汕合作区:“规划下乡”让乡村规划散发出“泥土芬芳”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1-11-18 11:18:33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组织开展“规划下乡”政策宣讲活动,分别走进鹅埠镇鹅埠村、西湖村,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给村民讲解深汕特别合作区(下称“深汕合作区”)村庄规划、留用地政策、非商品住房政策等,积极回应村民诉求。

在宣讲活动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组团规划师郭春林分别对两村的村内现状资源条件和发展优势作了分类阐述,因地制宜提出符合村庄实际的规划布局,让村民重新认识自己的村庄,也让村庄的未来多了一种可能。这些源源不断的新思路和新想法让村“两委”委员、村民小组长、群众代表等受益匪浅,他们表示,听完讲座后对宅基地、留用地政策有了更清晰的认知,明确了申请流程和步骤,对土地政策豁然开朗。

高水平完成村庄规划编制

“下沉到田间地头,就要做出带有‘泥土芬芳’的乡村规划。过去,把规划编制完毕,我们的工作基本就结束了”,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负责人侯全坦言,现在,他们不仅要完成规划,更要考虑如何把规划理念渗透、实施下去,更好服务于民,因为村民才是村庄规划的真实受益者。他表示:“我们在整个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始终注重听取村民意见,做到开门编规划,用脚收集民意,用心倾听民声。”

事实上,早在去年年初,深汕合作区即启动了全域34个行政村(含社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至去年9月完成了村庄规划初步成果编制及镇、村汇报。经专家评审及各部门、镇村征求意见后,近期,完成了全域片区发展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并形成稳定成果。至此,深汕合作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从零基础到初步实现规划全覆盖。

大力开展“规划下乡”政策宣讲

今年6月,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的“深汕特别合作区村庄规划”项目列入深圳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扛起主体责任,点面结合高水平统筹推进深汕合作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大力开展“规划下乡”政策宣讲活动,与村民就村庄规划情况及留用地、非商品住房政策等作详细解读与深入交流。

为加快推进深汕合作区留用地、宅基地落实,深汕合作区印发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工作指引》。同时,本着“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的精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还印发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留用地指标核定和落实程序》,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留用地提供全流程指引。

为民办实事,把实事办出民生温度。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工作人员杨友菊向记者介绍:“根据目前政策,符合危房改造或‘一户一宅’原则的村民可以申请非商品房住宅建设。在划定的村庄连片范围,对于涉及农用地的,可向相关部门提交办理农转用、土地调整的手续。”此举既提升了村民的生活居住环境,又为他们守住了回忆与乡愁。

截至目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已赴元新、明热、新联、西寨等村开展了12场“规划下乡”政策宣讲活动,有力推动了规划和政策落地生根、普及应用、发挥实效,促进留用地和宅基地权益落实,为重大项目引进盘活土地空间,助推城乡融合发展,将美好蓝图转化为精彩现实。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深汕合作区:“规划下乡”让乡村规划散发出“泥土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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