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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例!有人私卖汽油被以新罪名判刑

来源: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2-04-01 15:17:17

几个月前,A路口竖起了一块硕大的提示牌:“前面修路不通车,请绕道行驶!”那这不就是一条死巷子了吗,怎么还每天都有车往里钻?是司机不识字还是眼神不好?更令人不解的是,仔细观察下,隔三差五钻进去的车好些都是一样的。这些人屡次来此意欲何为?还是这里本身就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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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个工作

“兄弟,听说你混得风生水起的,老哥来投奔你了。有没有什么好工作介绍给我啊?卖水果卖海鲜什么的我都行!”失业了一阵子,阿金联系上了阿强。

“风生水起谈不上,凑合过日子。你先安心在我这里待着,工作的事,我帮你留意。”阿强很是仗义,当下就给阿金找到了住的地方,并负责他的吃喝。

2

给你当帮手

好几天了,阿强也没给阿金寻到合适的工作。阿强没觉得有什么,阿金自己倒着急了起来。这天,两人吃饭时,阿金神神秘秘地说:“兄弟,要不我跟你干吧?我可以帮你,每个月给我4000块就行。”原来,阿金这两天看似在躺平等工作,实则一点没闲着,很快就摸清了阿强在做什么生意。

阿强递了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过去,半晌没说话。他暗自思忖,正好缺个人手,贸然找人帮忙又担心办事不稳妥,这下阿金自己开口了,索性就拉他进来一起干,两人的交情也可以放心。就这样,在阿强的安排下,阿金每天开始干活了。

3

轻松拿工资

阿强给了阿金一部手机,手机上有两个微信,微信里都是阿强平时积攒的客户。“活不累,但是你要小心一点。客户会通过微信联系,人来了你就卖给他们,卖完了你就告诉我。”阿强反复叮嘱阿金。

轻轻松松有了固定工资,阿金十分满足,对货源、客户之类的事情,毫不关心,也不过问。这个地方一般人都不会来,只要来的,十有八九都是客户。因为很多都是老客户,久了阿金一看开过来的是什么车大概就知道是哪个客户了。反正有客户来就干活,没客户来就休息,阿金每天都很开心。

直到有一天,突然这边开过来了一辆陌生又熟悉的车,他就再也开心不起来了。巷子里的秘密也随之浮出水面……

4

秘密浮出水

阿金被抓了。阿强闻风跑了……

92号车用汽油700升,装有油罐的改装商务车、手机、单据等作案工具都被当场缴获。原来,阿金跟着阿强(另案处理)悄悄干的是私卖汽油的生意。

阿强负责驾驶一辆装有油罐的改装商务车去进购汽油,之后将车辆停放在A路口,由阿金负责在该处销售汽油。汽油没了阿金就告诉阿强,阿强会在后半夜悄悄再去购买。

阿金通过微信收款并转账给阿强或阿强指定的账户,自己则每月从阿强处领取4000元工资。经查,自2021年3月起至被抓获时,两人非法销售汽油的营业额为人民币88万余元。

5

犯罪吞苦果

犯罪嫌疑人阿金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成品油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事非法销售汽油活动,长达5个月之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其无证从事汽油成品油的经营行为,属于未经依法批准或许可,擅自从事具有易燃易爆性的成品油的储存、运输、经营等行为,极易造成严重后果,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危险。

阿金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又因《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已废止,且特殊法优于一般法,非法销售汽油的行为不适宜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应当以危险作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宝安区检察院以危险作业罪对犯罪嫌疑人阿金提起公诉。阿金认罪认罚,法院最后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阿金有期徒刑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非法储存、销售散装私油,多以小巷或背街为掩护,有很多甚至靠近居民楼,由于设备设施简陋,操作人员没有上岗资质,安全意识薄弱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周边建筑物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同时,“黑加油站”油品的来源渠道和质量很难保证,可能损害车辆;加油时也无法保证计量准确,如遭受损失,维权困难。建议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黑加油站”,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和使用油品,同时积极举报非法经营、运输,存储油品的线索,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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