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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C成功反对西太平洋银行子公司向高等法院提出的上诉

来源:   2021-02-03 19:11:31

高等法院今天确认,西太平洋银行银行的子公司,西太平洋证券管理有限公司(WSAL)和英国电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BTFM)违反了金融服务法,包括要求以客户的最大利益行事,诚实行事,高效而公平。

高等法院今天的一致裁决维持了联邦法院关于WSAL和BTFM行为的裁决,驳回了他们的上诉,并裁定他们在向14个客户的电话中提供个人理财产品建议后违反了《公司法》。两家公司均未获得提供个人财务建议的许可。

2019年10月28日,ASIC就西太平洋银行公司的两次电话运动在联邦法院对WSAL和BTFM提起上诉,建议其客户将其其他养老金转出至与西太平洋银行相关的养老金账户。

通过这些活动,西太平洋银行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9月16日之间将其管理的资金增加了近6.5亿美元。

高等法院的判决确认了联邦法院的全部判决,澄清了针对消费者和金融服务提供商的一般性建议和个人建议之间的区别。

ASIC专员Danielle Press说:“高等法院已就个人建议与一般建议之间的区别提供了明确的说明。西太平洋银行正在积极开展一项销售活动,旨在在一般建议的旗帜下将客户吸引到西太平洋银行的产品中。

``通过澄清量身定制的,质量的,符合客户利益的个人建议与通过销售活动提供的一般性建议之间的区别,今天的判断将为那些开展活动以通过直接向零售客户出售金融产品的活动的金融机构提供明确的指导。

'ASIC将继续针对不当行为采取执法行动,包括不符合客户最大利益的建议。正如高等法院所指出的那样,消费者关于养老金账户的决定是“重要的财务决定”,而ASIC专注于提高这一领域的标准。

戈登法官在判决书中强调,《公司法》第766B(3)条概述了一般性建议和个人建议的含义,“旨在保护零售客户”,并澄清了“ […]一般性建议警告必须根据所有情况进行评估。在电话交谈开始时,一般建议警告仅发出一次。随后直接询问成员他们的个人目标。在决定是否接受过渡服务之前,不鼓励成员寻求个人意见。

首席大法官基夫(Kiefel)和大法官贝尔(Bell),盖格勒(Gageler)和基恩(Keane)说:“考虑到西太平洋银行的业务性质以及其在养老金等金融事务方面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每个成员都可以合理地预期,西太平洋银行已经实现了从西太平洋银行获得的目标。成员在推荐过渡服务时要考虑在内。这与考虑到结转到单个Westpac帐户给每个成员带来的明显好处时,以“不费吹灰之力”向每个成员提供服务的建议是一致的。鉴于Westpac的营销倾向于精确地创造这种印象,因此几乎不能抱怨它成功了。

现在,此事将在建议的日期返回联邦法院就救济进行听证。在听证会上,除其他外,ASIC将寻求与WSAL和BTFM行为有关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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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背景

ASIC于2016年12月22日对WSAL和BTFM提起民事处罚诉讼,指控WSAL和BTFM向客户提供了个人理财产品建议。ASIC辩称,通过这种行为,WSAL和BTFM违反了其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该许可证不允许两家公司提供个人财务建议。ASIC还声称,通过这种行为,两家公司违反了其诚实,有效和公平行事的义务。此事已于2018年2月(16-460MR)审理。

2018年12月21日,联邦法院最初裁定WSAL和BTFM违反了《公司法》(第912A(1)(a)条中诚实,有效和公平行事的义务),但ASIC没有将其个人建议告知其案件已提供给15个客户(19-001MR)。

2019年10月28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全权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一致认为已针对14位客户提供了个人建议(19-293MR)。最高法院维持WSAL和BTFM违反s912A(1)(a)的裁决。

2020年4月24日,高等法院批准了WSAL和BTFM特别许可,以对最高法院的裁决提起上诉。高等法院于2020年10月7日至8日审理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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