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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推进桥下空间整治利用 释放桥下空间潜力

来源: 深圳新闻网   2021-09-15 21:16:03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9月15日讯(记者冯牧原 通讯员何聪)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初启动了《深圳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工作,充分调研了深圳市立交桥与高架桥现状,借鉴了北京、上海等地市的成熟经验,经市政府同意,《办法》已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有效期五年。

记者了解到,截止到2020年底,深圳市承担公共交通的各类型桥涵共3488座。桥下空间利用目前以绿化景观为主,利用形式单一。桥下空间被不当占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办法》的出台实施,将有效规范桥下空间利用行为,有效提升桥梁安全管控水平。此外,桥下空间的释放也将有效缓解核心城区土地资源紧张局面。

《办法》明确了,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可用于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所需的停车、蓄车场地及附属设施等建(构)筑物类和市政公共设施及设备类两个大类共计八项利用情形,规定了禁止设立用于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或者停(堆)放、装(卸)载危险物品等十项影响桥梁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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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西部通道桥下空间停车场。

此外,《办法》的实施将为我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使用和监督管理奠定政策基础,成为规范管理、释放城市空间潜力的有效举措,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还将组织开展桥下空间试点工作,并依职责分工全力做好统筹规划、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罗湖区桥下养护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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