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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9宗宅地调整出让条件:增加保障房配建面积或自持不准转让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1-07-18 21:16:48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7月18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秦绮蔚)日前,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发布最新公告,对2021年度第二波公开挂牌集中出让的22宗居住用地中的9宗,调整出让条件,其中包括增加保障房配建面积,或新增自持不准转让等。

据公告,9宗宅地调整要点包括:

一、龙岗G11101-1126宅地调整

该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29454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修改为“G11101-1126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52767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

该宗地有两个地块,分别为11-14-01地块(应配建不少于29454平公共住房)和11-14-02地块(应配建不少于23313平公共住房)。

二、宝安区沙井A301-058、龙岗区龙岗街道G09202-0047、龙华区民治街道A817-0614、龙华区民治街道A806-0394、光明区凤凰街道A503-0093、光明区马田街道A631-0115,共6宗宅地调整

这些宗地,取消“自持期间限整体转让”,调整为“本不动产为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自持期间不得转让及拆分抵押租赁住房。自持市场租赁住房可作为整体进行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三、南山西丽T403-0401、龙华观湖A916-0572两宗宅地调整

这两宗地为“全年期自持租赁宅地”,取消“自持期间限整体转让”,调整为“本不动产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自持期间不得转让及拆分抵押租赁住房。自持市场租赁住房可作为整体进行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据了解,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集中推出2021年度第二波22宗居住用地,拟于8月9日公开挂牌出让,总土地面积约83.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75.1万平方米。

在区域分布上,除罗湖区、福田区、盐田区及大鹏新区外,其他各区(新区)均有分布;按照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市场倾斜的要求,综合考虑区位、交通等因素,在南山区、龙华区共选取2宗住宅用地拟用于建设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另选取6宗住宅用地竞配建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在供应方式上,延续了“单限双竞”“双限双竞”的挂牌出让方式,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许多宗地项目,还将基础教育学位、道路交通等公共配套一体规划和实施,同时邻近地铁、城际铁路等轨道交通,以更好的保障民生设施所需,构建优质公共服务体系。

而此次,对其中9宗宅地增加保障房配建面积,或新增自持不准转让等条件,显示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供给侧发力,进一步贯彻落实“房住不炒”“住有宜居”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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