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科技 >

中办、国办重磅发文!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成立中央级协调工作小组

来源:界面新闻   2021-07-06 21:46:04

原标题:中办、国办重磅发文!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成立中央级协调工作小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王鑫

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30条内容,主要涉及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中概股监管等热点问题。

在体制机制方面,中办、国办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此外,还将抓紧推进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修改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有关司法解释,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开展证券行业仲裁制度试点。

据了解,目前最高法院应用于因虚假陈述引发民事赔偿的有关司法解释诞生于2003年,因经济环境和资本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在具体案例上缺乏应用效力,如广受业界关注的“五洋债”案。

在强化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执法方面,《意见》显示,将依法严厉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加强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强化私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意见》指出,对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加大对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有关责任人证券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中办、国办表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存在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追究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责任,对参与、协助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且依法严格控制缓刑适用。

2020年7月,A股迎来强劲反弹,在牛市尚在抬头阶段,证监会就多次开展打击非法场外配资活动。此次《意见》进一步强调,坚决取缔非法证券经营机构,清理非法证券业务,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等活动。加强场外配资监测,依法坚决打击规模化、体系化场外配资活动,严格核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严控杠杆率。

《意见》表示,将强化对债券市场各类违法行为的统一执法,重点打击欺诈发行债券、信息披露造假、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违法行为。

近期,多起涉及到债券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的案件进行审理。

前述五洋债案在2020年底做出一审判决,发行人五洋建设及中介机构累计赔偿投资者本息7.4亿元。其中,承销商德邦证券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85%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据界面新闻记者了解,目前该案进入二审程序,中介机构的担责比例成为核心议题。

5月25日,银行间债市首例虚假陈述案开审,因大连机床发行的短融在募集说明书中存在3处虚假陈述,投资机构蓝石资管要求兴业银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赔偿损失5亿元。

6月初,个人投资者周某与华泽钴镍之间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二审落槌,四川高院将中介机构国信证券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连带赔偿责任由40%和60%均提至100%。

《意见》指出,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中,坚持零容忍要求、法治原则、统筹协调和底线思维,到2022年,证券违法犯罪成本显著提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更加通畅;到2025年,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证券执法司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