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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上市企业 186家啦!英诺激光创业板挂牌上市

来源: 蛇口消息报   2021-07-06 15:16:18

7月6日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英诺激光

股票代码:301021.SZ)

正式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英诺激光

本次A股发行价格9.46元/股

发行数量3800万股

南山区副区长练聪参加了上市仪式

至此南山区累计培育上市公司182家

上市公司总数达186家

英诺激光是国内领先的

专注于微加工领域的激光器生产商

英诺激光是一家专业从事微加工激光器和定制激光模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半导体、3C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疗、航天航空等领域。

英诺激光自2011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技术为核心、应用为导向、产品为支撑”的发展理念,专注于微加工领域的激光器和定制激光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领先的专注于微加工领域的激光器生产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是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和深圳市“孔雀计划”重点引进的创新创业团队。在政府的资助和股东的支持下,公司以激光光源为起点,以微加工激光器和激光微加工解决方案为核心,并战略布局激光医学医疗应用领域。

当前我国制造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激光技术的研发。凭借着在激光行业多年来的持续耕耘,英诺激光紧抓行业发展,布局新兴领域应用。

本次发行上市,英诺激光将围绕主业,募集资金净额3.085亿元,主要用于固体激光器及激光应用模组生产项目;营销及技术服务网络中心建设项目;激光及激光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创新驱动发展是英诺激光的长期经营战略,英诺激光有望借此进一步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巩固市场地位,凭借广阔的市场应用空间和丰富的产品应用场景,提升产品性能,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

未来,英诺激光将利用自身优势,借力资本市场,多层次、全方位提高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稳步发展成为国内微加工激光器的龙头厂商和激光医学医疗应用的开拓者。

大力支持企业

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优做强

南山区副区长练聪致辞祝贺:今天,英诺激光成功登陆创业板,标志着企业站上新起点,借助资本的力量实现新的腾飞。在此,我谨代表南山区委区政府,向赵晓杰董事长及全体员工,表示热烈的祝贺!

民营企业是南山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南山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英诺激光坚持扎根南山、面向全国,逐步成长为知名的工业激光器生产厂商,产品广泛运用在消费电子、医疗、芯片等领域。正是得益于以英诺激光为代表的辖区广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蓬勃发展,南山才能一直勇立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潮头。

南山是经济大区、科技强区、创新高地,2020年实现本地生产总值6502亿元,同比增长5.1%,连续8年位列广东区(县)第一。近年来,南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企业上市扶持,累计培育出182家境内外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总数达186家,居全国区(县)第二。一大批健康规范、效益良好的优秀企业相继登陆资本市场,不仅使企业自身发展实现了飞跃,也为南山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南山正抢抓“双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释放新活力,加快建设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我们将更加注重依靠和用好资本力量,大力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优做强。希望英诺激光继续开拓创新,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勇担社会责任,为股东带来丰厚的回报,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流营商环境

吸引高质量企业来南山发展

一流营商环境吸引高质量企业来南山发展。南山区委、区政府一如既往当好企业的服务员、贴心人、好伙伴,助力企业发展腾飞。

186家上市企业中有“世界500强”腾讯和恒大,也有行业翘楚迈瑞医疗、大族激光等,更有细分行业的“领头羊”深信服、瑞声科技、广和通、德方纳米和智莱科技等。

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人表示

南山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企业上市的相关服务,除了加强企业上市过程中的日常协调服务、设立专项资金对企业上市融资予以扶持外,还特别注重做好上市企业资源储备和建立企业上市良好生态体系。

近年来,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时刻关注国内外资本市场发展态势,及时修订完善上市扶持政策,对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给予奖励扶持,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上市促进贷”贷款贴息政策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重点扶持上市及备案拟上市企业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市场拓展等,为众多南山区内的中小企业开展上市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南山区上市企业扶持政策

第十六条梯度培育上市团队。

(一)支持上市企业主营业务发展。对上市企业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的短期流动贷款给予融资扶持。在其贷款结清后,可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3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鼓励上市企业做大做强。对上市企业获得的并购贷款,在其贷款结清后,可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3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以上贷款贴息政策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只可享受一项。

第十七条鼓励企业上市发展。

(一)对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在南山区上市办进行了股改备案登记并已聘请中介机构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上市辅导,并向有关管理机构递交上市申请材料获得正式受理的,一次性给予14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已获得股改奖励的企业不再享受该奖励)。

(二)支持上市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对并购重组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用,按照最高5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八条上市企业办公用房扶持。

经南山区认定的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海外主要资本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南山区企业,可申请购置或租赁办公用房补贴,每家企业原则上只能享受以下一项扶持政策。

(一)购置办公用房补贴。

南山区上市企业在南山区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可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助,总额最高2000万元。获得本条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二)租赁办公用房补贴。

南山区上市企业在南山区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5年内可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300万元;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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