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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海南自贸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

来源:界面新闻   2021-03-04 11:47:19

原标题:财政部发布海南自贸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

3月4日,财政部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界面海南获悉,该政策即日起实施。根据发布的《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图片来源:财政部官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图片来源:财政部官网

“零关税”生产设备限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自用,并接受海关监管。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的,转让前应征得海关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转让给不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主体的,还应按规定补缴进口相关税款。转让“零关税”生产设备,照章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进口“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可在报关时提出申请。

根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要求,海南省相关部门应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加强监管、防控风险、及时查处违规行为,确保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平稳运行,并加强省内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零关税”生产设备的监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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