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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普法|餐饮环评虽豁免,但这些行为依然不能任性

来源: 深圳新闻网   2022-07-13 17:16:26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7月13日讯(记者 叶梅)餐饮业是活跃经济、繁荣市场、促进相关行业发展的重要行业,也是促进社会消费方式和消费结构变化、扩大劳动就业的重要行业。

餐饮开办流程简化,豁免环评手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也豁免,更无需申领排污许可证。想要开一家餐馆,现在再也不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只需落实餐饮油烟治理等有关环保要求即可建设投产,极大提高了便利性。

但是对于产生油烟、废气、异味的餐饮项目,一定要了解所选商铺是否与居住层相连,是否有专用排烟通道,否则有可能被罚款一万至十万元,更严重的会被直接关停。

同时,饮食服务业经营者须按照规定设置油烟净化设施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否则同样可能面临罚款或责令停业整治。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指出,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指出,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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