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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首次试住“不爽”可单方免责解约 深圳首个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起施行

来源: 晶报   2022-02-28 09:18:53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2月28日讯(晶报记者 潘玲霄)深圳首个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民政局联合发布《深圳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该范本是深圳首个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养老机构服务全过程做出明确约定。

试住期原则上不超15日

《示范文本》供本市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和担保人(或监护人、紧急联系人)之间签订养老服务合同使用。消费者可以使用本合同,也可以参照本合同自行制定合同文本。

《示范文本》明确了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及其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老服务内容和收费资金保障措施,并对双方的违约责任、退费条款、争议处理等内容作了详细约定。

为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因信息不对称或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示范文本》首次明确试住期,收费标准中包括试住期一项,根据实际入住天数结算费用,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原则上不超过15日。首次试住期内不适应居住环境或管理方式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附件”生成“服务档案”

据悉,《示范文本》由13条合同条款和7份附件共同组成,合同内容覆盖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合同期限等,条款内容细致,与时俱进,进一步维护老年人、家属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合法权益。

附件进一步明确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项目说明、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设备设施清单、养老机构入住须知等内容,与合同一起为入住人生成了一份详尽的“服务档案”。其中,附件5“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将老人的护理等级细化为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别护理、专人护理等,强调养老机构应该根据老人提供的《体检报告》及对其进行护理等级的评价确定老人照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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