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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城中村餐饮店超范围经营被处罚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1-12-04 17:16:52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福田局在全力推进城中村食品安全整治提升中,在开展宣传培训后,对一些不按规范,不守法规的城中村餐饮店采取了坚决措施。日前,记者从福田局梅林市场监管所获悉,该所近期对2宗城中村餐饮店违法行为依法做了坚决处理。

  餐饮店超范围经营凉菜被查

2021年9月29日,梅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上梅社区上梅林新村81号101的深圳市福田区爱味客餐饮店进行检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4403040665665)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而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菜单上存在凉拌海带、凉拌青瓜、凉拌皮蛋菜品,外卖平台上也在售凉拌海带、凉拌青瓜、凉拌皮蛋菜品。执法人员从其手机内打印出上述菜品销售数据。

经查实,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营业期间,当事人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上梅社区上梅林新村81号101的经营场所经营冷食类食品制售凉拌海带、凉拌青瓜、凉拌皮蛋。经核算,当事人上述期间未按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营业额为838.8元,获违法所得838.8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第(一)项及《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做出了行政处罚。

小餐饮超范围经营饮品被查

根据12315举报线索,2021年8月12日福田局梅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到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上梅社区上梅林新村126号103的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疯味餐饮小吃店进行检查,当事人现场出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其许可经营范围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外卖平台销售自制的港式奶茶等自制饮品。为查明事实真相,福田局梅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于2021年8月13日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疯味餐饮小吃店涉嫌超许可范围经营自制饮品一事立案调查。

经查实,当事人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12日在美团平台超许可范围销售自制饮品港式奶茶17杯,单价16元;港式柠茶11杯,单价16元;港式咸柠七10杯,单价12元;冰镇酸梅汤9杯,单价9元。截至2021年8月12日止,当事人销售自制饮品总额为649元。

当事人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自制饮品经营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应当悬挂在其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做出了行政处罚。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谭凤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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