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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一饮品店违规使用不可降解吸管 深圳开出“新固废法”首张罚单

来源: 深圳新闻网   2021-07-15 15:16:28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7月15日讯(记者 胡津玮)2020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正式施行。该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新修订的固废法加强了对使用的惩罚,该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1年6月15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执行新固废法,组织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执法人员依法对深圳市福田区新马美饮品店检查,经调查,当事人主要业务是饮品的现制现售,对外销售饮品时免费提供一次性塑料吸管给消费者使用,且上述吸管的产品执行标准为GB/T24693-2009(《聚丙烯饮用吸管》),材质为聚丙烯(PP),属于不可降解塑料吸管。当事人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

防治“白色污染”,离不开社会、市场和公众的力量。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大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无厂名厂址、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一次性餐具等塑料制品,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一次性餐具、一次性日用品等塑料制品,不得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也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增强环保意识,在外出购物时尽可能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环保袋;点外卖时,如果居家用餐,尽可能选择“助力环保,不用餐具”;外卖、快递等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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