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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员问案情有优势?不存在!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1-06-16 09:17:50

原标题:内部人员问案情有优势?不存在!

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确保审判权依法公正行使

当你有在司法机关工作的亲戚、朋友、同学、老乡时,你是否觉得他们作为内部工作人员,打听案情信息如同“近水楼台先得月”?当你在司法机关工作,是否会因为与办案人员关系更近,向同事过问案件?对此,深圳法院的法官会告诉你,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据了解,全市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深圳中院出台了《关于法院领导干部及内部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过问案件的情况全面、如实记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不得”约束司法机关内部人员

日常工作中,法官如果遇到有同事询问案件的情况,比如有的想打听一下案件审理的进展甚至判决结果,有的想请法官关照一下,有的想请法官透露一些涉案材料……碍于同事之间的情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能不能透露案件的相关情况?

龙华法院监察室工作人员胡克辉介绍,《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约束限制很明确,即“三不得”: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作为法官,首先要学懂弄通‘三个规定’,开展自我教育,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司法内部人员不能过问案件这是底线更是红线。”胡克辉说道,法院内部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等,都属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司法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后果严重,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面如实记录排除外来干扰

面对内部人员打听、过问案件的情况,法官应该如何处理?“三个规定”细化了干预及处理过问案件的情形,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办案人员排除一切来自于内外部的干预和影响,有效阻断非法利益链条。

龙岗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吕俊阐述,对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的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办案人员应当予以拒绝,还要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今年3月,省委政法委、省纪委监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记录填报工作,实行强制记录填报,要求办案干警“逢问必录”,在记录填报时无需判断过问是否违规,只需对所填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明确对非政法系统人员违规过问的记录填报数据线索要及时移交对其负有监督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三个规定”执行情况也一直被纳入“法治广东”和“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如何保证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得到如实记录?为确保“三个规定”的有效落实,全市法院强化学习教育,消除不愿记录、不敢记录的思想顾虑。依托信息化手段,把干预过问案件记录报告程序嵌入办案平台,作为结案的必经程序,每一宗案件的每一名合议庭成员和审判辅助人员都必须报告是否存在干预过问情况,否则不能结案等,以多种举措卸下干警们面对的感情、压力、侥幸、利益等干扰记录的“包袱”。

此次教育整顿期间,全市法院干警自查自纠,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强化科技运用,实行强制记录填报,对不如实记录、违规泄露记录信息以及在梳理核查线索过程中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情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强化监督管理挤压过问案件空间

如何将违规打探案情和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正常领导、监督区别开来?据介绍,《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有明确规范。即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和上级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履行领导、监督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的,应当依照程序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提出的,由办案人员记录在案;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因履行法定职责需要,向办案人员了解正在办理的案件有关情况的,应当依照法律程序或者工作程序进行。

此外,全市法院通过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挤压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的操作空间。取消案件审批制,99.8%的案件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直接裁判,院庭长无权直接改变案件的裁判结果,对案件的监督意见必须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等平台公开提出,监督过程全程留痕等。通过这些措施,倒逼法官强化责任意识,规范院庭长监督管理行为,自觉抵制干预过问现象。

胡克辉坦言,主动发现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有一定难度,需要制度以及智慧监管手段来约束,并加大查处力度。比如说,通过大数据统计,发现某个法官主审的案件被发回、改判的情况比较多,那么就会对该法官加大监管力度,如果是因为法官业务不精,就对其进行培训学习提升,如果是违反了纪律,存在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就要严格查处。

此外,通过全面推进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公开,及时向当事人和律师发送办案流程节点信息,所有裁判文书原则上上网公开,常态化开展庭审直播活动,让办案过程和裁判结果公开透明,自然也会让违规打探案情的情况大大减少。

“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就是要架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高压线’,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深圳中院执行局法官肖伟光表示,“要持续认真学习规定内容,做到心中有戒,心有所止,做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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