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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处罚法》 实施首日,深圳市司法局请了法学教授来“上课”

来源: 深圳新闻网   2021-07-16 17:16:21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7月16日讯(记者 张玲 翁任莹)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开始正式实施,该法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法律。为准确把握新《行政处罚法》修订的内容,切实提升司法行政人员和执法人员对新法的理解和适用,当日下午,深圳市司法局在天平大厦18楼会议室开展了新《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活动,各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各街道司法所组织的执法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在分会场参会。

新《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宋明教授为执法人员授课。宋教授介绍了《行政处罚法》修订的历史沿革,重点说明了此次修法的背景和主要目的。宋教授以《行政处罚法》新增加的22个条款为主题,对行政处罚的定义、种类、管辖与适用、程序与决定、执法主体变化等多方面开展详细解读,细致深入、内容丰富,结合深圳市综合执法改革的现状,不仅具有理论高度,更具有实践深度。

现场还进行了交流解惑,听众都积极踊跃提出自己的问题。有人对新《行政处罚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在没有上位法的规定下,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的行政处罚,在实操中存有理解上的歧义。也有人针对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表示该规定是否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了解多个法律法规的要求过高。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宋教授一一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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