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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投诉投诉投诉!某运营商又对项目结果不满 这次终于“如愿以偿”

来源:市场资讯   2022-08-18 19:49:09

近日,三大电信运营商之一的某运营商针对其此前未中标的某政企项目所发起的投诉,终于有了最终的处理结果。接下来将试图进行揭秘,这一项目发布至今的全过程。

中标公告都出来了

发布《移动警务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的,是华中地区某省地级市的下辖县公安局,发布日期为今年5月19日。

项目采购需求主要是警务信息单、双系统配套服务、移动警务通信服务等,建设、维护难度其实不大,所以预算并不是太高,但也有360万元。

不到一个月,该项目中标结果就出来了,某运营商地市公司以2368300元成功中标。

这样的结果显然还是令落选的另一个运营商难以接受,于是双方又明枪暗斗起来。

该次中标因友商的投诉被废

很快,“友商”针对中标结果发起的投诉也有了处理结果。

据了解,“友商”的投诉事项主要有“质疑函答复材料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应不予以采纳”;“质疑函答复材料中存在逻辑错误,混淆概念和数量,并且重复计算基站数量,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实际不相符,评标委员会应不予以采纳”,以及最终被判定成立的“某运营商地市公司自证材料中基站数量与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三则。

有关部门驳回其前两项投诉事项的理由是,“友商”在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

而对于判定有效的最后一则投诉事项,有关部门在某运营商地市公司后,其仍然未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原件,因而认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针对评标委员会的投诉为何鲜少有被采纳

到现在,三大运营商之间虽然在政企项目上的“纷争”不断,但他们在发起投诉时,很少出现涉及“评标委员会具有倾向性”、“评标委会未按规定进行评审”等相关问题,而被判定投诉成立的案例。

因为,评标委员会是由招标方(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建的,其成员名单在开标前确定,且在中标结果确定前都是被严格保密的,极少出现打分、推荐候选人“不公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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