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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因牵涉“五洋债案”被执行逾1.2亿,近年多次卷入财务造假事件,屡次被要求全面整改并遭监管处罚及警告

来源:蓝鲸TMT   2022-05-30 17:46:32

日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国际”)产生三则被执行信息,执行金额分别约为1.2亿元、270.56万元、351.91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大公国际被列被执行人名录,主要关联陈志樟及全国首例公司债券欺诈发行案“五洋债案”。

2015年8月,曾被称为绍兴市“建企航母”的五洋建设分两期发行13.6亿元公司债券,分别为“15五洋债”和“15五洋02”。2016年初,五洋建设因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被浙江省证监局出具责令改正决定书和上交所通报批评。同年,因涉及项目工程类纠纷,五洋建设多次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此后,五洋建设财务造假的过程被一一曝光,其累计虚增2.5亿元利润。再后由于五洋建设已经破产,巨额债务或将由中介机构如数承担。

2020年,杭州中院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五洋建设及实控人陈志樟和相关中介机构应当赔偿王放、叶春芳、陈正威等487位原告合计7.4亿元本息损失。承销商德邦证券、大信会计均未勤勉尽职,应对五洋建设应负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和锦天城律所则分别在10%范围内和5%范围内承担债务连带责任。

杭州中院指出,让破坏者付出破坏的代价,让装睡的“看门人”不敢装睡,是司法审判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的基本态度。大公国际等一众第三方公司损失惨重。

大公国际已是多次,以第三方资信评估身份牵涉财务造假事件之中。据央视财经报道,近期,证监会公布了2021年资本市场20起典型违法案例,其中胜通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债券市场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例。证监会调查发现,胜通集团连续5年财务造假,累计虚增收入615亿元,累计虚增利润119亿元。

胜通集团恶性财务造假案件的背后,再次暴露出大公国际等相关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失守问题。

证监会网站近期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大公国际为胜通集团发行公司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提供评级服务时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对大公国际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65.09万元,并处以330.19万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大公国际共收到了14张限消令,共62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总金额近6.8亿元。公司还曾两次因“阻挠行政执法”被行政处罚。同时,大公国际深陷违规漩涡,屡次被监管机构要求“全面整改”。

2021年12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网站发布自律处分信息显示,大公国际存在5项违规,予以警告处分。违规行为包括:尽职调查程序缺失;评级模型运用错误;评级质量控制不完善等等。

根据相关规定,交易商协会对大公国际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该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时任分管评级副总裁、现任评级总监钱晓玉予以警告。

2021年7月,北京证监局官网披露,北京证监局对大公国际采取责令措施,同时要求大公国际立即开展全面整改。

据悉,大公国际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包括: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调整依据不充分;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缺乏调整标准;个别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调整理由依据不匹配;个别项目未对影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进行必要分析;个别项目复评过程中,根据非复评申请理由调增模型定性指标得分且调增依据不充分,直接影响评级模型结果上升一个子;个别项目未按规定开展现场考察与访谈,评级业务档案缺失。

2021年6月,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信息显示,大公国际因未按照法定评级程序及业务规则开展信用评级业务、违反独立性要求、未按规定办理信用评级从业人员备案、违反评级作业的一致性原则,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460.5万元。两名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管也被给予警告、罚款处罚。

大公国际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人为吕柏乐,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原国家经贸委共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信用评级机构,拥有政府监管部门批准的全部评级资质。大公国际是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总部位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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