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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欺凌”网络消费者?监管呼吁规制算法应用

来源:第一财经网   2021-01-08 19:48:15

作者/钱童心

中国正在加强对互联网用户数据的保护,并在制定更严格的法律规法,实施对互联网信息的监管。

1月8日,国家网信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起草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就在前一天,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加强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去年9月公布的一项针对中国消费者的官方调查数据显示,75%的受访者认为他们在网上购买商品时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

网络消费领域存在的主要不公平现象包括:网络游戏抽奖概率不明、大数据杀熟、网络消费促销规则繁复、网络搜索竞价排名推荐、网络直播推送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刷好评隐差评使评价结果呈现失真、平台采用算法限制交易等。

针对上述问题,中消协认为,问题的核心是互联网平台对算法技术的应用。“算法本身是一种技术手段,经营者可以利用算法提升经营效率,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更优良的产品和服务,也可以利用算法钻法律的漏洞,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消协表示。

中消协还称,消费领域的不公平算法应用,具有技术性和隐蔽性的特点,潜移默化地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这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公平有序竞争,也会是消费者面临数据算法的压榨,成为技术欺凌的对象,甚至被算法扭曲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沦为平台经营者的掌中“玩物”。

但要扭转这种趋势仍需要各方协作应对。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正宇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当商家拥有了用户大量的数据之后,这些数据就成为它们的武器,很难阻止商家不把大数据转化为利益的工具。”

他同时建议道,监管者应该跟上技术的发展,对大数据算法有更深入的理解,在监管模式上打破原有的格局,建立健全跨行业、跨领域和跨地域的监管新模式。

为更好保护网络领域消费者权益,有效规制算法应用中的问题,中消协提出网络经营者的算法应用应当做到反对片面诱导和消费歧视;反对“流量至上”和“利润至上”的算法应用;反对利用人性弱点,扭曲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

一位数字经济专家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中国互联网行业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过去十年来,中国互联网加速发展,但监管滞后,下一步的发展会进入到规范、有序的阶段,倡导发展和监管协同,更加明确主体责任。”

上述人士认为,从监管的角度来说,将从政策法规层面更加强调对个人数据的保护,给出更具体详尽的规定,比如允许做什么和不允许做什么,并通过监管沙盒等新一代的技术,让更多中小型的创新企业享受合规的创新服务,而不是提升创新的门槛。“这是非常重要的,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但不能成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负担。”他对第一财经记者说道。

中国对科技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去年12月,我国发布了阻止互联网公司垄断行为的规则草案,这也标志着中国针对互联网行业垄断行为的首次重大监管举措。中国还将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审查力度,并对巨头公司的交易进行调查。

对消费者数据的保护已经受到全球监管者的重视。苹果公司正在对iPhone用户的隐私条款授权更改设置,为用户提供隐私权选项,从而使得Facebook和Snap等在线广告运营商更难追踪获取用户的数据。但由于这一条款的更改会对广告应用软件收入造成巨大的影响,引发了Facebook等厂商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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