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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醒

来源: 龙华教育   2021-01-30 09:19:24

为了方便广大家长提前做好适龄儿童、少年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申请的准备工作,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一)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口本;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4.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二)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三)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四)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3.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参与计生积分,家长需准备相关资料在入学报名前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龙华区、i深圳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办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6.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五)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龙华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龙华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申请学位。

二、其他重要提醒

(一)关于租房材料的要求和时限

1.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0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凭证》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2.《房屋租赁信息》:需是截止有效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信息》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3.居住信息登记: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和出具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模板见附件)。

使用《内地居民采集表》,但无法提供所租房屋《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的家庭,不具备申请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家长可关注龙华区教育局网站的有关通知,在统筹公民办学位后,民办学校如有空余学位,龙华区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第二次招生,报名时住房材料只需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教育部门将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二)关于学区房锁定及查询的说明

从2013年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学区房锁定情况可通过“龙华教育”微信公众号——“信息共享”——“学区房查询”自助查询。

识别二维码查看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租房)

注:

其他相关信息可以前往“龙华教育”微信公众号——“信息共享”——“招生入学”查询。

点击下方,即可跳转链接:

*龙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指引(非大学区)

*龙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及入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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