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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展餐饮业设低消​专项执法行动 餐饮店设“最低消费”最高罚3万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0-12-23 09:19:48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2月23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易东)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将开展餐饮业设置最低消费专项执法行动,减少餐饮浪费!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餐饮店设“最低消费”,最高将被处罚3万元。

据介绍,不少市民外出就餐时,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因为餐厅包厢设有就餐的“最低消费”,于是为了满足“最低消费”要求,大家有时会点一些明知吃不完的菜,从而造成了餐饮浪费。“最低消费”,似乎已成为餐饮业消费“潜规则”,消费者遇到此类“霸王条款”,经常忍气吞声。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上述设置“最低消费”的情况,将不再允许。目前深圳已正式规定,餐饮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如果大家遇到“最低消费”,要敢于说“不”,情况严重的可以打电话向“12315”举报。

2014年发布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其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餐饮行业设置“最低消费”的情况,该局将按照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处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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