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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前教育条例提请审议,保障学前儿童可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1-07-01 09:16:13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6月3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舒瑜)深圳实现“幼有善育”将有立法保障。《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近日首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明确要求保障深圳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三周岁到小学前的学前儿童可就近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鼓励幼儿园设托班招收两至三周岁幼儿

近年来深圳学前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现有幼儿园1800多所,在园儿童56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86.2%,学前教育广覆盖、保基本的普惠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但是,学前教育仍然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学位压力大、教师流动性大等问题亟待解决。

《条例(草案)》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性质——是基础教育的起始阶段,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公益事业。提出政府应当以提供普惠性服务为衡量标准,建立与办园体制相适应的幼儿园生均拨款、收费、资助、奖励、补助等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幼儿园实行分类管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不得高于所在区规定的普惠性最高标准,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

作为三孩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条例(草案)》提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两周岁到三周岁的幼儿。

公办幼儿园教师与在编教师同岗同酬

目前,深圳市保教队伍待遇、整体素质仍然偏低,流失率较高,行业整体吸引力不足。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条例(草案)》大幅提高了幼儿园教师的待遇,授权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指导标准,并将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幼儿园教师应当与公办幼儿园原在编教师实行同岗同酬,幼儿园专职从事特殊教育的保育教育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特殊教育岗位津贴。

待遇提高了,门槛也相应提高。《条例(草案)》规定,园长、教师和保育员等从业人员都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岗位培训证书。其中,园长应当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保育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同时,幼教从业人员也有了更好的职业上升阶梯——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为初、中、副高和正高级,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级分为初、中、高级。

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

幼儿园的用地如何保障?《条例(草案)》要求市政府将学前教育纳入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规划部门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各层次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应当办成普惠性幼儿园,其中政府产权幼儿园应当办成公办幼儿园。

在满足片区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获得非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用地,举办非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园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类价格标准。

《条例(草案)》要求公办幼儿园不得转制为民办幼儿园,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

幼儿园招生不得进行考试

《条例(草案)》还规定幼儿园招生原则上实行免试就近入园制度,除健康检查外,招生、编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在教学过程中要杜绝小学化,不得实施小学化教育方式、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布置小学教育内容的作业或者组织与小学教育内容相关的考试、测验,不得举办以超前教育和定向强化训练为目的的兴趣班和实验班等。

在园儿童的活动时间和膳食也有严格的标准。儿童在幼儿园的室外活动时间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少于两小时,幼儿园应当保证在园儿童平均每天摄入十二种以上食物,每周摄入二十五种以上食物。

幼儿园的监管也将更加严格。要求区政府应当完善幼儿园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在重点区域、厨房区域和保教活动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原始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九十天。视频资料的调取由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按法律规定执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调取和外传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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