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深圳 >

女子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被警方行政拘留

来源: 福田警察   2021-06-12 19:16:02

今日·看点

近期,大家都在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变化,很多市民纷纷加入到防疫一线,用点滴行动共筑防线。但个别人员却在网上散布涉疫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干扰破坏社区疫情防控工作。6月11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人。

6月10日晚,警方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通过微博上传了一段市民开展核酸检测的短视频,并附文字“华强北确检一例,连夜核酸检测”,迅速引发公众关注。

事发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南园派出所民警连夜开展调查,经核实,该信息内容为虚假信息。6月11日上午,警方通知当事人黄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6月10日晚23时许,黄某某看到一条市民核酸检测的短视频,自己配上文字后上传网络发布。

经审讯,违法行为人黄某某承认了其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目前,福田警方已依法对黄某某处以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打击。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散布虚假涉疫信息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之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