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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认许挺秀同志为烈士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信息提供   2021-03-03 11:17:40

许挺秀,女,1975年2月8日出生,汉族,群众,高中学历,出生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中心村,生前为某服装知名品牌的区域经理。许挺秀同志于2017年3月27日参加深圳市蓝天救援促进中心志愿者考核,经过一年多的学习与培训后,于2018年5月27日成为深圳市蓝天救援促进中心正式队员。生前曾参与惠州白盆珠水库泄洪防灾救援、七娘山坠崖救援等多个救援行动。2019年9月,深圳市减灾救灾联合会追授许挺秀同志“应急救援功勋奖”;同年12月,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其“广东好人”称号;深圳市龙岗区文明建设委员会、共青团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深圳市龙岗区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共同追授许挺秀同志为“龙岗区最美义工”称号。2020年9月,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认定许挺秀同志在救援过程中英勇牺牲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2019年8月24日晚,深圳市蓝天救援促进中心接到群众紧急救助电话,称有17名户外运动者在惠州市惠东县白马山野外溯溪期间,因其中一名女性不慎坠崖受伤,伤势严重并且困在溪谷中无法移动,需要紧急救援。许挺秀同志与尹起贺、那锐、彭建洪迅速组成第一梯队,立即赶往事发地白马山救援。在持续下雨、能见度低,两边都是陡峭崖壁的溪谷环境下,许挺秀等人第一时间找到了17名受困人员,经过与惠州蓝天救援队、惠东县公安消防大队等多支救援队联合力量施救,于25日上午将受伤人员安全护送出溪谷。随后在转移其他人员过程中,许挺秀与另一名队友主动承担收尾殿后任务,在护送最后一名人员到达悬崖底部平台时,突遇山洪暴发,许挺秀等被瞬间冲离,8月26日许挺秀被发现时已经牺牲。

许挺秀同志不顾个人安危,为抢救保护他人生命而英勇牺牲,事迹特别突出,中央和地方各级媒体都进行了深入报道,得到全社会广泛赞誉,彰显了社会正能量。为弘扬许挺秀同志为保护公民生命不怕牺牲的宝贵精神,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2020年6月16日经深圳市烈士评定联合审核小组审核,认为许挺秀同志的牺牲情形符合烈士评定条件,拟向广东省人民政府进行申报。现予以公示。

如对该同志申报为烈士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意见。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日至3月16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719室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755-88258918。

深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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