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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T202-0031、T202-0036、T202-0037宗地合宗相关事项公示的通告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02-09 13:16:26

T202-0031、T202-0036、T202-0037宗地位于南山区桂庙路与南山大道交汇处西北侧,用地面积分别为1930.2平方米、9773.24平方米和5029.2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均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权利人均为亿利达中国发展有限公司。现该公司申请上述宗地合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合宗事项公示如下:

一、合宗后用地情况

T202-0031、T202-0036、T202-0037宗地合宗为一个地块,权利人为亿利达中国发展有限公司,土地面积为16752.9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期70年(从1984年4月16日起至2054年4月15日止),建筑面积等其他事项以原不动产权证为准。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09号亿利达村

(三)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ns/

三、公示时间

为期20个自然日,自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28日止。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1年2月28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1.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开发利用科,注明“T202-0031、T202-0036、T202-0037合宗事项的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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