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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4月22日开始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1-04-13 21:16:31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4月13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严俊伟 通讯员 粤考宣)广东省教育考试院13日消息,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4月22日开始,4月30日结束。

据了解,今年“依学考招生”不分批次,“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

投档原则和比例方面,“依学考招生”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下同),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

“3+证书”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证书”专科中职生批次、退役军人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军人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按先中职生批次、后退役军人批次进行。

“3+证书”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

(原标题《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4月22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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