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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轨生娃又赠房,抚养孩子八年非亲生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1-02-20 13:16:37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2月2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婚姻本是爱情的最好归宿,然而生活中总有人寻求刺激玩婚外情,结果自己被“玩耍”了8年却毫不知情。近日,深圳龙华法院审结了一起由丈夫出轨并帮“小三”支付购房款所引起的纠纷案件。

案情回放:丈夫被“小三”骗巨款,妻子起诉要回

原告诉称,其与丈夫已登记结婚30余年。原告丈夫在2010年左右认识了被告,经过一段时间交往后,瞒着原告偷偷发展成情人关系,双方于2012年4月生下一名女儿,并登记在被告名下。后来,被告以该女孩是原告丈夫的亲生女儿为由,不断向原告丈夫索取钱财。2018年4月,原告丈夫掷大手笔,转账111万余元给被告,用来购买位于湖南的一套商品房。被告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使用上述款项全额付清购房款并办理了相关手续。2020年9月,原告丈夫与该女儿做了亲子鉴定,证实双方并非亲子关系。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确认上述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及其女儿全额返还购房款等。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告与其丈夫经登记后已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告丈夫基于其与被告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给被告,而被告在明知原告丈夫具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仍与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接受赠与,两人行为均已严重损害原告的财产权益,违背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符合我国社会努力倡导的诚信相待、友善共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有悖于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应受到否定的法律评价。

鉴于本案涉及婚姻家庭及个人隐私,还涉及一名年仅8岁的无辜孩童,为尽量降低对当事人造成的消极影响,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一边耐心倾听双方意见,化解对抗情绪,一边尽职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引导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和平解决问题。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双方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被告限期内将涉案款项所购买的房产过户给原告等。后原告当庭撤回案件的起诉,并获得法院的准许。

法官说法:夫妻之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大额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本案的妥善处理,具有以下典型意义:

在法律层面,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等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大额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应征得对方的同意,任何一方都无权单独处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原告使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将其丈夫擅自处置大额的夫妻共同财产追回,依法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在道德层面,有效彰显夫妻相互忠诚的道德义务。夫妻之间原本就应负有互相忠实、相互尊重的道德义务,但在本案中,原告丈夫与被告发展婚外情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公序良俗,理应受到道德谴责。原告丈夫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被告,更是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尊重的道德义务,这种错上加错的行为更应受到否定性的道德谴责。

在核心价值观层面,有效倡导诚信相待、友善共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本案的妥善化解,不仅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有效贯彻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要求,还积极发挥了司法裁判在社会治理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具有正面引导社会风气的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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