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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5号)

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11-07 09:18:04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5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光明区将玉塘街道、凤凰街道相关风险区域和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将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一巷7、8、9号,二巷6、7、8、9号,田湾路45、47、50、53、59号(第1、2、3栋)范围,田寮社区田明街六巷3号范围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的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加强社会面和密闭性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二、解除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尾路22号范围中风险区管理。解除凤凰街道低风险区管理,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7日1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光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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