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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劳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扫清障碍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1-11-05 09:16:17

日前,教育部官网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368号建议的答复。针对“关于让外来务工者随迁子女都能公平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教育部答复称,从2021年起,各地均不得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超龄入学、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精简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仅凭居住证入学。

其实,早在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明确提出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城市还是为劳务工随迁子女设置了比较高的入学门槛,如在居住证基础上,又加上居住年限、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要求,还要求出具户籍地无人监护的证明。据统计,近5年来,超20%的劳务工随迁子女无法在迁入地顺利进入公办学校。

之所以如此,关键是国家政策提到的是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而非唯一依据;而仅凭居住证即可入学这一条,也是针对“有条件的地方”,且只是鼓励,而非强制。因此,保障劳务工随迁子女平等入学权利,需要明确所有地区都应仅凭居住证就可入学,且随迁子女享有平等的同城入学权利。

为此,首先需要各地把劳务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城市发展规划,把解决随迁子女入学情况作为考核地方教育的重要指标。注意,不能只关注“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有多少在当地顺利入学、进入公办学校,而要关注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有多高,是否在居住证基础上提出其他条件。

其次,要改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并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如果能强化省级财政统筹,且建立起经费随学籍走的制度,那么,流入地就不必为流入学生承担更大的财政压力。这也是推进义务教育从县域内均衡发展到省域内均衡的重要措施,可进一步扩大教育公平。

(作者 熊丙奇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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