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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组托排队“忽悠”?“忽悠费”被法院驳回!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1-06-23 21:17:39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6月23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王佳淑 黄彩逢)不讲“商”德,助长不诚信经营,最终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日前,专门组托忽悠消费者的王某,诉请法院要求被服务商家支付“服务费”,被龙华法院认定为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龙华法院判决驳回王某全部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王某通过组织人员排队消费、刷好评等手段,为商户制造生意红火的场面,欺骗消费者。2019年6月7日至同年8月13日,经与餐馆负责人协商后,王某每天提供两个领队共50人前往被告的餐馆进行排队消费,并按日结算费用,共计产生“服务费”263000元。餐馆在支付部分费用后,尚余190000元未支付。

龙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通过请托进行排队消费、刷评论等营销手段来营造生意红火的假象,违反了商业道德,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侵害了不特定市场竞争者的利益,同时也会欺骗、误导消费者选择与其预期不符的餐馆。双方交易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了公序良俗,也与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其交易行为应属于绝对无效。

近年来,一些网红商家聘请公司进行各类营销,其中不少营销手段涉及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问题,法律均不予以正面评价。龙华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名不符实、涉嫌消费欺诈的商家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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