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南山山火原因查明!更多详情披露
来源: 深圳应急管理 2021-04-01 09:18:33
今年1月,深圳大南山突发山火,山火于次日凌晨全部扑灭,相关消息引发关注。3月31日,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官微公布山火调查情况——南山森林公园火灾系人为纵火。
官方通报
根据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1月21日16时54分,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公园9号小道附近发生火情,于17时40分成功扑灭明火,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
当日20时20分、21时36分,又分别在公园益寿亭旁半山腰、荔山工业园16栋后山谷出现火情,火势很大且蔓延迅速。最终历经5小时26分的紧张扑救,明火被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过火面积0.9公顷。
事故发生后,经南山区专案组询问调查、对公共视频分析认定,南山公园森林火灾系人为纵火,锁定陈某为嫌疑人。
根据陈某供述——
承认当日在南山公园点了两次火,第一次天未黑,第二次天已黑,使用打火机直接点火。
通报称,因嫌疑人陈某有精神病史,将对陈某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同时固定陈某的犯罪证据,查明作案具体行为、作案动机,进一步完善证据。待陈某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出具后,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陈某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今年深圳另外2起山火
均是人为原因引起
01
深汕特别合作区“1·16”森林火灾
2021年1月16日上午,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水桶山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近7小时扑救,明火全部扑灭。此次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为140.73亩(93820平方米)。
经调查,周某旗聘请挖掘机老板杨某南在鹅埠镇修路,杨某南雇用魏某文驾驶挖掘机作业。当日上午,挖掘机在作业时,排气管喷出的火星将附近的茅草和茅草花引燃,火烧上山后引发了森林火灾。
杨某南、魏某文因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九条要求,公安机关已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其中,魏某文于1月29日转刑事拘留,2月4日已报检察院逮捕,案情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大鹏新区“1·18”森林火灾
2021年1月18日14时24分接报,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土洋社区东丽观海山庄后山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当日17时许,明火被扑灭。火灾导致受害森林面积0.9241公顷(合13.8615亩),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起火原因为东丽观海山庄小区一房屋养护工人朱某在院内烧杂时,飞火引燃林边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目前,公安机关已控制嫌疑人1名,下一步将依据规定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引发失控山火
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据统计,近5年来,在已查明起火原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由人为原因引发的占到97%以上,其中,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野外吸烟位列前3位。
近五年来,全国因祭祀引发的森林火灾3198起,在已查明火灾的森林火灾中占比39.6%。
森林草原火灾起火事件来看,大多分布于2月-5月,占到全年森林草原火灾的7成以上。
清明节将近,各位市民朋友请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户外野炊的随意之举,祭祀祭祖的粗心大意,都有可能引发失控的森林大火,也将面临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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