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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饭堂百人食物中毒?深圳一男子为泄私愤报假警,行政拘留!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0-12-16 15:18:01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2月16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魏巍文/视频)12月6日晚饭时间,罗湖公安分局笋岗派出所接到这么一宗报警,一男子称自己是一家工地的工人,自己单位的饭堂有好几百人吃了饭堂的饭菜后食物中毒了,情况十分危急。

在接到报警后,出警民警立刻赶往该公司进行调查,结果却是虚惊一场。饭堂内人员就餐如同往日,并无报警人在电话中所说“几百人食物中毒”的场景。经民警走访调查,也并没有人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这事另有蹊跷。随后,民警找到报警人农某后,将其带回派出所作细致了解。

经民警调查,报警人农某(男,37岁)是某工地的工人,他于18时30分许到饭堂就餐,结果发现饭堂的菜品所剩无几,便询问食堂工作人员还有无其他菜品。食堂工作人员告诉他只有桌面所剩的几份,如果需要单独制作就需要24元一份。农某便拿起桌面上剩余的一份荤菜询问价格,可工作人员告知他这一份需要25元。农某觉得太贵,工作人员便告知他爱要不要,不吃就走。农某当时感觉对方态度十分恶劣,一气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谎称自己单位的食堂有好几百人食物中毒,以示报复发泄自己的不满。

农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罗湖警方依法给予农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罗湖警方提醒,谎报警情会占用有限的公共资源,浪费警力,甚至可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失去获救机会,堵塞这条“生命通道”。广大市民一定要遵守社会公德,不要随意拨打、更不能恶意骚扰110报警电话。

对于谎报警情和多次骚扰110报警电话的,经查实后,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及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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