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 >

用“真假身份证”企图蒙混过关 “老赖”最终还是被捉

来源: 深圳特区报   2021-03-13 13:17:05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3月13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郑乐琦 姚聪)当执行法官宣告:“因深圳市某亿科技有限公司、郭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决定对你拘留15日。”被执行人还在抵赖,“法官,你们抓错人了吧!我才不是当事人,也不知道什么科技公司,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一幕发生在南山法院执行法官执行司法拘留的现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被执行人为何能这么信誓旦旦地撇清关系?执行法官又该如何破解执行困境?

利用已被注销的身份证号,被执行人拒绝配合

申请执行人王某为被执行人深圳市某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某亿公司)的员工,因该公司拖欠劳动报酬而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申请执行人王某向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亿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返还王某应得的劳动报酬。

时间在王某焦急的等待中一天天过去,但被执行人不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也未与王某协商解决欠款事宜,还违反了申报财产制度,种种极其不配合的态度让执行法官心中存疑。

果不其然,经执行法官再次核查后发现,被执行人郭某的身份证号存在问题。通过公安部门的查询帮助,执行法官得知郭某原仲裁裁决书上的身份证号已被注销,这也正是郭某拒不配合的“底气”——利用已被注销的身份证号混淆视听,干扰司法。

“真假身份证”混淆视听,拘留!

郭某的“小心机”或许可以一时迷惑他人,却逃不过司法正义的法网恢恢,一张已注销的身份证,又怎能阻碍执行干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坚定决心呢?

在获取了郭某的真实身份证号后,南山法院当机立断对郭某实行限制高消费,不料郭某却“戏精上身”,向法院邮寄解除限制高消费申请书,谎称其并非当事人,更不知道什么科技公司。根据以上情形,南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对郭某拘留15日的决定。

执行法官掌握郭某的行踪线索后,迅速制定行动方案,在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3月2日上午10时30分,蹲守了近两个小时后,执行干警成功锁定郭某位置并将其控制,这才发生了文章开头那幕“故技重施”的对话。

难逃法网,成功拘留被执行人

因疫情防控的要求,执行干警首先将郭某送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在此过程中,郭某仍咬紧牙关,在执行法官及法官助理的反复询问下也不承认其拥有两张身份证的事实,并仍然使用那张自己明知已被注销的身份证进行核酸检测。

就这样,郭某抱着侥幸的心理被执行干警带回了法院调解室,经过执行法官及法官助理的摆事实讲道理,郭某终于在板上钉钉的证据面前,承认了其利用两张“真假身份证”逃避执行的事实。

随后,执行法官积极与医院、拘留所进行沟通,成功帮助郭某进行体检及身份证信息修改等事宜。执行法官告知郭某,拒不配合本案执行拘留程序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强大攻心战术下,郭某心存侥幸的心理防线被攻破,最终将其成功收押。

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南山法院向“老赖”们发出“战书”:法院针对拒不履行或违反财产申报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绝不手软,对利用各种途径规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绝不纵容,坚决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和违法财产申报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司法惩戒力度,我们将始终勠力同心,重拳出击,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不懈努力!

相关文章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