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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防控

来源:界面新闻   2021-08-17 22:47:43

原标题:海南:加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生态环境防控

8月17日,界面海南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海南省各市县进一步加强对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的监管工作,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据悉,海南将从加强源头宏观管控、严格环境准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强化监管执法、确保政策落地生效等5方面,对“两高”项目提出具体管控要求。

一、源头宏观管控方面

要求各市县将“三线一单”作为“两高”行业布局、“两高”项目落地的硬性约束,强化规划环评约束;以“两高”项目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应同步开展规划环评、跟踪评价与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境准入方面

《通知》提出,所有新(改、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等要求。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两高”项目,应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削减措施,实现污染物排放量“等量削减”或“倍量削减”。

三、减污降碳协同方面

《通知》指出,新(改、扩)建“两高”项目应在开展环评工作时同步开展碳评工作,鼓励现有“两高”企业积极开展现状碳评工作,主动提出碳排放总量控制及减排要求;同时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试点开展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四、监管执法方面

明确核发“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时,须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区域削减措施写入排污许可证;并在开展按证监管检查工作时,重点检查依法注销或变更减排量出让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而对排污许可证逾期未延续、未完成整改的“两高”企业应及时依法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从严查处。

五、政策落地方面

提出从建立管理台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策落地生效。同时,明确“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主要指水泥、玻璃等)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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